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实验动物科学领域内关于伦理问题的研究进展迅速。国家科技部《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研究的科研项目,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或实验动物道德委员会、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等)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对动物实验必须进行伦理审查,并出台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
为规范许可单位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首都医科大学主办,北京实验动物行业协会承办的“许可单位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成员培训班 ”将于
附件一:培训详情
附件二:报名须知及回执
北京实验动物行业协会
下载: 培训班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