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实验动物的运输事先应详细了解和严格执行铁道部、国家民航总局等有关单位对鲜、活动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 在装卸过程中, 实验动物应最后装上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时 , 应最先离开运输工具。以减少实验动物的在途时间。
(3) 应按实验动物相应等级标准进行包装密封和运输。运输时装箱 ( 笼 ) 密度应符合实验动物生理、生态要求。
(4) 不同品种、品系、性别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混合装运 , 以防止相互干扰。
(5) 地面或水陆运送实验动物 , 应有人负责照料 ; 空运实验动物 , 发运方应将飞机航班号、到港时间等相关信息及时通知接收方 , 接收方接收后应尽快运送到最终目的地。
(6) 高温、高热、雨雪和寒冷等恶劣天气运输实验动物时 , 应对实验动物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 地面运送实验动物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 , 专用运输车应配置维持实验动物正常呼吸和生活的装置及防震设备。
(8) 运输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了解和掌握有关实验动物方面的知识。
(9) 长途运输 ( 一般超过 4h 以上 ) 时应供给动物充足的、含水量丰富的营养性食料。避免使用饮水瓶 , 以防洒漏。
(10) 实验动物的出口运输管理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