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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验动物 团体标准编写规范》等16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作者:校审 赵宏旭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实验动物 团体标准编写规范》等16项团体标准于2022年10月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批准立项,并组织制定、征求意见,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最终经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发布。《实验动物 团体标准编写规范》等16项团体标准于2024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会自2015年起开始团体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工作。
《实验动物 团体标准编写规范》等16项团体标准于2022年10月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批准立项,并组织制定、征求意见,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最终经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发布。《实验动物 团体标准编写规范》等16项团体标准于2024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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