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年12月13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yjcadmin
摘要:根据粤发改投审[2020]6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粤发改投审[2020]65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6679759/134339376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11号广东实验动物监测所围墙外紧邻的西北侧地块。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设1栋实验大楼,总建筑面积25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1180平方米,层数为16层,主要功能区域包括普通级大动物房(猴、猪、犬、兔)、SPF级小动物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实验动物科普展览馆以及行政后勤保障;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822平方米,层数为2层,主要功能区域包括配电房及空调冷水机组机房、纯水房、消防水池、停车场等,地上建筑总层高为74.5米,地下总层高为8米。

新建的实验室大楼与省动监所现有的通道连城一体,形成布局合理、高效运作的有机体;建设期间完成采购安装实验仪器设备有一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与技术支撑、遗传与生殖毒性检测、动物实验室支撑与保障、临床检验、疾病机理研究与模型检测、毒性病例检测、药物代谢与动力检测等相关仪器设备。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4751.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256.79万元,安装工程费4951.54万元,设备购置费6700万元(设备购置670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其中费用1983.21万元,预备费859.58万元。(金额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20-5980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必要时组织开展设计调研、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1勘察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和超前钻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3.2设计部分

3.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开展必要的管线补充探测、初步设计及概算、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其周边监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施工图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

3.2.2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幕墙、门窗深化设计、钢结构设计)等工作;负责空调及电梯深化图纸设计等工作;

(2)代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

(3)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引要求,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编制项目概算;

(4)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精装修、消防、水电煤气等的深化设计,并编制竣工图;

(5) 设备选型意见及推荐品牌参考清单,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就本项目拟采用的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等的选型于初步设计开始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但不涉及专用设备;

(6) 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合;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8)按用户需求提交项目设计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

(9)负责本项目BIM模型的建立和应用;

(10)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供水、排水、供电);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11)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12)本项目涉及动物实验用房设计部分,应满足国标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要求,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通风工程、空调水及蒸汽管道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包含监控、门禁、网络电话)、自控工程、给排水(冷热水)及纯水工程、压缩空气系统工程等。

13

①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需体现限额设计的理念,限额设计数为招标人公布的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②投标人的方案设计完成后须由招标人确认方可启动初步设计及后续工作;

③项目深化设计要求:需提供整体装修效果、外立面、主要功能区等核心区域需提交设计效果图;

④施工图审查按广东省或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3.2.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3.3施工部分

(一)施工准备

1)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

①场地准备是指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施工场地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不包含的场地平整、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的设施、地上附着物等进行拆除,以及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未列入工程费用的接驳临时水、电、路、讯、气等。(俗称七通一平)。

②建设单位临时设施项目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管理需要,建设单位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

2)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管线迁改工作。

(二)工程施工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 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预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

4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5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

8

3.4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5质量要求

3.5.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5.2施工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质量奖。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3.5.3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有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3.5.4本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为二星级。

3.6 BIM工作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中运用BIM技术,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信息化管理以及数据更改可追溯的,同时能做到设计、生产、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项目管理等单位的无缝对接,实现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成本节约化。

六、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本项目总投资24751.67万元,省发改委拟安排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180万元,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解决13000万元,其余11571.67万元由省科技厅主管的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接收投标文件、项目总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 年1210 日至 2021 年 月 12 日10 时 00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年 1 月 129 时 00 分至 2021   1月 12 日10 时 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1月 12 日10   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其中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暗标除外)同时开启。

5、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到时间:/年///时/分至//月/日//

6、开标时间(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   2021年 1 月 12 日 10 00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格式详见招标附件四);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担保:按  2  方式执行

1)投标担保:\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担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担保金,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3.4.4点所约定情形的,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造成当次招标流标等严重后果的,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业参加省属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二年。

3.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和4.3点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4.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3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具备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

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